规章制度
规章制度

教学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4-19 发布人:北洋学校

一、教学人员在教学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调整教学计划,由本学科提出并同意,经教务处参审报校长批准,特殊情况需作小的调整,可经教研组长同意,报教务处备案。

二、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,尚无通用教学大纲的课程,由本教研组组织拟定,经本学科和教务处审查,报校长批准后执行。

三、教务处要在学期初拟定学期教学进度,并根据进度表编排总课程表;课程表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轻易变动,需要变动时,与教务处协商解决。

四、任课教师在学期初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,经教研组长审核签字报教务处批准。

五、为切实加强教学环节,各教研组、学科要结合本专业情况,将实验课的指导、辅导,实验室的建设等项工作同时安排好。

六、任课教师在教学重要严格执行《教师教学质量标准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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