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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10日,一封表扬信和一面锦旗送到了学校校长室,揭开了一个“不为人知”的我校学生“拾金不昧”的光荣行为。
2009年5月1日,我校06级物流班学生于金鑫放假回家,在走到初张公路加油站时,在路面发现一个钱包,内有现金5000余元及手机、票据等。于金鑫同学知道丢失钱包的人一定很着急,于是就地等待,很快手机响了,询问丢失钱包之事,于金鑫同学机敏的核对了钱包内的物品及现金数目,正确无误。于是于金鑫同学告诉了她的地址。
失主找到于金鑫同学时,于金鑫再次核对物品及现金后,交还失主。失主当即拿出1000元感谢于金鑫同学,被于金鑫同学拒绝,并不透漏自己的姓名。
经失主多方打听,才知道于金鑫是我校学生,于是才发生了6月10号的一幕。
于金鑫同学这种“拾金不昧”,做好事不留名的事迹,受到了社会的好评,威海环翠电视台来我校专门采访于金鑫同学,于金鑫说的很简单:“这是我应该做的”。
不以善小而不为,不以恶小而为之。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,这种行为更应该大力提倡和鼓励。于金鑫的行为是北洋职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体现。对于个人而言,拾金不昧只是一次小小的举动,但背后折射出来的是她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力量。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,那就是诚实、诚信、仁爱的高尚道德人格。

于金鑫接受电视台采访 |